各二级学院(部),行政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学校2023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和学校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现就编制2023年度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
1.按照“谁管理谁编制,谁编制谁执行”的原则按部门编制预算。
2.部门预算要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编制,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优化支出结构,经费支出做到统筹安排。
3.各部门应按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精准测算每一项支出需求,科学编制市级部门预算和学校部门预算。
4.部门经费支出必须做到有预算才能有支出,坚持无预算不执行。如涉及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之内项目或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但单项或者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之上的货物、工程、服务等项目)的,还须有政府采购预算才能执行(货物及服务限额50万元,工程限额80万元),集中采购目录参考《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附件7).
5.各部门要严绩效,提质效。逐步实现以绩效为主导的预算分配制度,强化源头约束和结果运用,全面推进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完善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制度,建立重大政策事前论证评估机制,开展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实质性审核,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的编制内容
(一)收入预算
请各部门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项收入统一纳入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各部门要结合相关政策,合理预测本部门归口管理的2023-2025年可能从上级获得的各类补助(如:教学业绩考核、专业建设、师资建设、基地建设、图书建设、后勤保障、科研经费、校企合作、学生奖助学金等)和各类培训、房产租赁等收入进行统计测算,并填写《2023-2025学校收入预算表》(附件1)。
(二)学校部门经费支出预算
请各部门根据部门2023年业务拟开展情况,结合近几年预算数和执行情况,测算经费支出预算。要求细化量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做到项目依据充分、经费测算合理、绩效目标明确。各部门要填写《2023年度学校部门经费预算申报表》(附件2)。如经费支出中涉及政府采购和服务购买的,同时填写《2023年度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表》(附件3)。
表1: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部门经费归类明细表
部门名称 | 学校经费名称 | 财政项目名称 |
院部 | 院部工作经费 | 日常公用 |
汽车运行费用 | 包干车辆 |
公务交通费用 | 公务交通费 |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 | 公务费 | 日常公用 |
业务培训费 | 师资建设 |
招待费 | 日常公用 |
外事经费 | 日常公用 |
校友经费 | 日常公用 |
国际交流合作办学经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 | 公务费 | 日常公用 |
业务培训费 | 师资建设 |
退休人员经费 | 退休人员支出 |
干部经费 | 日常公用 |
党建经费 | 日常公用 |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 公务费 | 日常公用 |
业务培训费 | 师资建设 |
在职人员经费 | 在职人员支出 |
教职工体检费 | 在职人员支出 |
探亲费 | 在职人员支出 |
编外聘用人员经费 | 编外聘用人员支出 |
编外用工劳务派遣管理费 | 日常公用 |
各类保费 | 日常公用 |
外教经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 |
遗属等人员补助费 | 遗属等补助 |
职称评审费 | 师资建设 |
教师培养费 | 师资建设 |
人才引进费 | 师资建设 |
市级人才专项资金 | 人才专项资金 |
宣传部(统战部、教师工作部) | 公务费 | 日常公用 |
业务培训费 | 师资建设 |
理论思政教育费 | 校园文化建设 |
统战经费 | 校园文化建设 |
院报经费 | 校园文化建设 |
学生报刊经费 | 校园文化建设 |
宣传经费 | 校园文化建设 |
校园文化建设费 | 校园文化建设 |
艺术团建设费 | 校园文化建设 |
纪检室 | 公务费 | 日常公用 |
业务培训费 | 师资建设 |
纪检经费 | 日常公用 |
审计处 | 公务费 | 日常公用 |
业务培训费 | 师资建设 |
审计费 | 日常公用 |
工会(妇联) | 公务费 | 日常公用 |
业务培训费 | 师资建设 |
教职工子女费 | 日常公用 |
双代会经费 | 日常公用 |
上交工会经费 | 在职人员支出 |
女教职工妇检经费 | 在职人员支出 |
市互助医疗经费 | 在职人员支出 |
教职工子女医疗保育费 | 日常公用 |
竞赛费 | 日常公用 |
妇联活动经费 | 日常公用 |
教职工疗养费 | 基金 |
团委 | 公务费 | 日常公用 |
业务培训费 | 师资建设 |
学生活动实践费 | 学生工作经费 |
共青团工作建设费 | 学生工作经费 |
省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新苗省补经费 | 省大学生科技创新专项 |
学工部(学生处、人武部) | 公务费 | 日常公用 |
业务培训费 | 师资建设 |
招生经费 | 学生工作经费 |
学生工作经费 | 学生工作经费 |
心理健康教育经费 | 学生工作经费 |
公寓管理经费 | 学生工作经费 |
就业经费 | 学生工作经费 |
人武经费 | 学生工作经费 |
军训费 | 学生工作经费 |
江山毛氏助学金 | 学生工作经费 |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 学生工作经费 |
助学金计提经费 | 学生工作经费 |
国家奖助学金 | 国家奖助学金 |
应征入伍、退役等补助 | 应征入伍、退役等补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省政府奖学金 |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 公务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业务培训费 | 师资建设 |
专业(课程)建设费 | 教学改革建设 |
教学改革项目经费 | 教学改革建设 |
教学研究与教学质量管理费 | 教学改革建设 |
资料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教学奖励经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建设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外聘教师课金 | 教学业务经费 |
| 考试考务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科学研究与社会合作处 | 公务费 | 日常公用 |
业务培训费 | 师资建设 |
科研项目费 | 科研事业经费 |
学术活动费 | 科研事业经费 |
出版资助经费 | 科研事业经费 |
校企合作经费 | 科研事业经费 |
项目管理费 | 科研事业经费 |
专利资助管理费 | 科研事业经费 |
横向、纵向、专利等科研经费 | 科研事业经费 |
社会服务经费 | 科研事业经费 |
省科技发展专项(个人) | 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
计财处 | 公务费 | 日常公用 |
业务培训费 | 师资建设 |
财务管理费 | 日常公用 |
采购管理费 | 日常公用 |
税金 | 日常公用 |
医疗费-在职 | 在职人员支出 |
医疗费-退休 | 退休人员支出 |
福利费计提 | 日常公用(福利费) |
后勤保卫处 | 公务费 | 日常公用 |
业务培训费 | 师资建设 |
水费 | 日常公用 |
电费 | 日常公用 |
邮电费(全校通讯费) | 日常公用 |
物业管理费 | 后勤保障经费 |
维修费-1校内 | 后勤保障经费 |
维修费-2公寓维修基金 | 基金 |
学生公寓维修基金计提 | 后勤保障经费 |
治安经费 | 后勤保障经费 |
消防经费 | 后勤保障经费 |
公共卫生经费 | 后勤保障经费 |
食堂经费 | 后勤保障经费 |
食堂发展稳定基金 | 后勤保障经费 |
文印核算经费 | 后勤保障经费 |
绿色学校建设经费 | 后勤保障经费 |
职工食堂补助经费 | 基金 |
室内风雨操场政府投资项目 | 基本建设经费 |
后勤服务大楼政府投资项目 | 基本建设经费 |
四省边际职教中心建设项目 | 基本建设经费 |
文化旅游学院教学用房建设 | 基本建设经费 |
校园安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 基本建设经费 |
法务与规划发展处(职业教育研究所) | 公务费 | 日常公用 |
业务培训费 | 师资建设 |
职教研究所经费 | 教学改革建设 |
法律事务费 | 日常公用 |
普法经费 | 日常公用 |
图书馆(档案馆) | 公务费 | 日常公用 |
业务培训费 | 师资建设 |
档案经费 | 日常公用 |
读书教育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环境布置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图书加工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图书资料建设 | 图书资料建设 |
创业学院 | 公务费 | 日常公用 |
业务培训费 | 师资建设 |
创业导师团队建设经费 | 师资建设 |
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经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创新创业资助经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采购处) | 公务费 | 日常公用 |
业务培训费 | 师资建设 |
采购业务经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资产管理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实训室安全专项经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教学办公设备维护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实训基地建设管理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家具经费 | 实训基地建设 |
实训基地建设经费 | 实训基地建设 |
数字校园建设中心 | 公务费 | 日常公用 |
业务培训费 | 师资建设 |
实验实训室维持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数字校园日常运维经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公共教学部 | 公务费 | 日常公用 |
教师培养费 | 师资建设 |
专业(课程)建设费 | 教学改革建设 |
资料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科学部) | 公务费 | 日常公用 |
思政专项-教师培养费 | 师资建设 |
思政专项-课程建设费 | 教学改革建设 |
资料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社科联活动经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文化旅游学院(公共体育部) | 公务费 | 日常公用 |
教师培养费 | 师资建设 |
零星劳务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专业(课程)建设费 | 教学改革建设 |
资料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体育维持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体育比赛经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学生活动费 | 学生工作经费 |
创业、就业经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实习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实训(实验)材料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文化品牌建设补助费 | 校园文化建设 |
基层党建经费 | 日常公用 |
医学院 | 公务费 | 日常公用 |
教师培养费 | 师资建设 |
零星劳务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专业(课程)建设费 | 教学改革建设 |
资料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学生活动费 | 学生工作经费 |
创业、就业经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实习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实训(实验)材料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文化品牌建设补助费 | 校园文化建设 |
基层党建经费 | 日常公用 |
艺术设计学院 | 公务费 | 日常公用 |
教师培养费 | 师资建设 |
零星劳务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专业(课程)建设费 | 教学改革建设 |
资料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学生活动费 | 学生工作经费 |
创业、就业经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实习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实训(实验)材料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展览经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文化品牌建设补助费 | 校园文化建设 |
基层党建经费 | 日常公用 |
经济管理学院 | 公务费 | 日常公用 |
教师培养费 | 师资建设 |
零星劳务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专业(课程)建设费 | 教学改革建设 |
资料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学生活动费 | 学生工作经费 |
创业、就业经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实习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实训(实验)材料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文化品牌建设补助费 | 校园文化建设 |
基层党建经费 | 日常公用 |
信息工程学院 | 公务费 | 日常公用 |
教师培养费 | 师资建设 |
零星劳务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专业(课程)建设费 | 教学改革建设 |
资料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学生活动费 | 学生工作经费 |
创业、就业经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实习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实训(实验)材料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文化品牌建设补助费 | 校园文化建设 |
基层党建经费 | 日常公用 |
机电工程学院 | 公务费 | 日常公用 |
教师培养费 | 师资建设 |
零星劳务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专业(课程)建设费 | 教学改革建设 |
资料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学生活动费 | 学生工作经费 |
创业、就业经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实习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实训(实验)材料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文化品牌建设补助费 | 校园文化建设 |
基层党建经费 | 日常公用 |
材料与化工智能制造学院 | 公务费 | 日常公用 |
教师培养费 | 师资建设 |
零星劳务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专业(课程)建设费 | 教学改革建设 |
资料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学生活动费 | 学生工作经费 |
创业、就业经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实习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实训(实验)材料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文化品牌建设补助费 | 校园文化建设 |
基层党建经费 | 日常公用 |
继续教育学院 | 公务费 | 服务社会与经济发展 |
教师培养费 | 师资建设 |
社会服务经费 | 服务社会与经济发展 |
教学管理费 | 服务社会与经济发展 |
招生经费 | 服务社会与经济发展 |
分成款 | 服务社会与经济发展 |
农民学院经费 | 服务社会与经济发展 |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省补资金 |
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资金 | 省补资金 |
1.公务费
公务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办公用品、文化用品、报刊杂志订阅费、图书资料费、团队会费、复印、名片、刻章、冲印、饮用水、单价在300元以下的一般办公设备维修材料费用)、邮寄费、因公务产生的差旅费、公务交通费等。
公务费标准暂按2021年标准执行,即非教学部门公务费按编制人员不高于2250元/人标准申报;公共教学部门公务费按机关编制人员不高于2250元/人标准、其他人员不高于400元/人标准申报;二级学院公务费由各二级学院在日常业务经费总额内自行安排。
2.业务培训费
业务培训费标准暂按2021年标准执行,即非教学部门业务培训费按编制人员2000元/人标准申报;公共教学部门和各二级学院教师培养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为优化教学业绩考核中的师资建设经费数据,各部门进一步优化部门内部预算,适度压缩其他一般性业务支出,向与教学业绩考核数据相关业务的“业务培训费”等经费倾斜。
3.日常业务经费
日常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各部门所承担职能范围直接相关的经常性业务支出,该项经费须分子项申报。各二级学院日常业务经费按以下要求申报。
(1)实训(实验)材料费、实习费根据实际情况按需申报。
(2)基层党建经费、文化品牌建设补助暂按2019年标准申报。
(3)其他日常业务经费(不含实习费、实训(实验)材料费)和公务费暂按下列方法计算的经费总额范围内自主分配(其中:2022级新生人数暂按招生数*0.98计算)。
经费总额度=2022学年应缴学费总额×下拨比例×规模系数
表2:二级学院其他日常业务经费总额度测算表
二级学院 | 应缴学费总额(元) | 下拨比例 | 规模系数 | 其他日常业务经费总额度(元) |
医学院 | 13809000 | 0.03 | 1 | 414270 |
信息工程学院 | 9688800 | 0.03 | 1 | 290664 |
机电工程学院 | 8658000 | 0.03 | 1 | 259740 |
经济管理学院 | 8901600 | 0.03 | 1 | 267048 |
艺术设计学院 | 5337000 | 0.03 | 1.2 | 192132 |
文旅学院 | 1266000 | 0.03 | 1.2 | 45576 |
材化学院 | 580800 | 0.03 | 1.2 | 20909 |
(4)建议各二级学院控制公务费数额,经费分配向教师培养费、学生活动费等业务经费倾斜。
4.一次性项目经费
主要用于各部门2023年度计划新增的一次性项目支出。该项经费须详细说明支出内容、测算依据和预算金额。
(三)市级部门经费预算
请市级部门预算项目归口责任部门在分类汇总学校各部门上报的学校部门经费预算的基础上,结合2022年市级部门预算和学校十四五规划,填写《2023年度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申报书》(附件4),项目内容涉及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的,还须填写《2023年度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表》(附件3)。
表3:2022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申报责任分解表
预算功能科目 (财政预算项目) | 责任部门 | 协助部门 | 备注 |
2023年学校工作重点及目标 | 办公室 | | |
人员编制及其基本信息 | 人事处 | | |
设施设备情况 | 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 | | |
人员支出 | 人事处 | | |
日常公用 | 计财处 | 各部门 | |
师资建设 | 人事处 | 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 |
编外聘用人员支出 | 人事处 | | |
实训基地建设 | 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 | 各教学单位 | |
教学改革建设 | 教务处 | 法务与规划发展处、各教学单位 | 含专业(课程)建设经费 |
教学业务经费 | 教务处 | 办公室、人事处、图书馆、创业学院、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数字校园中心、各教学单位 | |
学生工作经费 | 学生处 | 团委、各教学单位 | |
后勤保障经费 | 后勤保卫处 | | |
图书资料建设 | 图书馆 | | |
科研事业经费 | 科研处 | | |
校园文化建设 | 宣传部 | 各教学单位 | |
服务社会与经济发展 | 继教院 | | |
其他上级专项补助 | 各业务对口部门 | | |
三、预算编制报送要求
1.各部门请于2022年8月29日前向计财处徐老师报附件1《2023-2025收入预算表》和附件2《2023年学校部门经费预算申报表》(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2.各部门请于2022年8月29日前向各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申报责任归口部门报附件2《2023年学校部门经费预算申报表》中的各归口经费预算及归口经费预算中涉及的附件3《2023年度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表》。
3.各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申报责任归口部门请于8月31日前向计财处徐老师上报附件4《2023年度市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申报书》(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向计财处叶老师上报汇总的附件3《2023年度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表》(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稿需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章。表格填写请参考附件8《2023年度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表填表说明》。
4.计财处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068375),叶老师(联系电话:8068230)。
附件:1.2023-2025学校收入预算表
2.2023年度学校部门经费预算申报表
3.2023年度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表
4.2023年度市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申报书
5.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1年度)
6.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代码表(财库【2013】189号)
7.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8.2023年度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表填表说明
计财处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