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衢州市财政局《衢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衢财资产〔2016〕4号)文件有关规定,配置固定资产需进行事先审批,具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采购预算在5000元(学校采购限额)以下,并且未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设备类资产购置须填写《衢州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申请表》,并报计财处。 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采购预算在5000元及以上的,根据《衢州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实施办法(修订)》(衢职院设〔2016〕5号)文件要求填写《衢州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项目申报表》,并报设备与网络管理中心。 3.办公类家具资产配置,根据《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具管理办法(试行)》(衢职院勤〔2015〕2号)文件要求填写《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家具申购审批表》,并报后勤保卫处。 4.学校定期向市财政局报送我校拟配置的资产申请表,待市财政局审批后方可购置。 从即日起,未经市财政局审批的固定资产购置业务,财务将不予报销。 附件:衢财资产〔2016〕4号_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69.5KB) 2017(新)衢州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申请表--.doc
02衢州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项目申报表.docx(16.37KB)
计财处 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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