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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教职工: 根据市政府《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暂行办法》(衢政[2001]5号)、衢州市财政局、衢州市住房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衢财综[20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住房补贴申请、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登陆计财处网站查阅衢政[2001]5号、衢财综[2002]12号文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仔细填写申请表(表三),请到计财处领取申请表(表三)。 二、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准备提供有关职务、职称任免文件(复印件)及已参加房改和已享受住房补贴的材料(复印件)。 三、从外地(含衢江、柯城、龙游、常山、开化、江山)调入我院的教职工,调入前房改及住房补贴情况请当地房改办出具证明。 四、由于两校分设原因,之前在衢州学院(筹)办理的申请需重新办理,请到计财处取回原申请。 五、教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及有关材料请于2011年5月27日前交计财处汇总。
特此通知!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二0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1:衢财综[2002]12号附件2:衢政[2001]5号
版权所有: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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